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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 by 华一

帮被告人“洗冤”的受害人

16年前,15岁的王清忠“参与”了一起抢劫案,14岁的邢成明是这起抢劫案的唯一受害者。16年后,被害人邢成明决定,一定要帮王清忠澄清事实。“抢我的人中,指定没有他(王清忠),我后来也跟警方澄清了,怎么就把他给判了呢?”

华一律师代理代理该案申诉事宜。

 

详细报道链接:《帮被告人洗冤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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