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一代理的一起建工民事监督申请获检察机关抗诉支持


摘要

华一律师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监督申请案件,经乌海市、内蒙古自治区两级检察院历时一年多的审查后,于近日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华一代理的当事人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经历十年诉讼、数个超额支付判决的困扰之后,终于迎来重新审理、纠正偏误的契机。

案情概述

案件源于2012年郑州建工承建的内蒙古乌海市某电厂土建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围绕分包结算与施工责任等问题,多方参与主体之间发生了复杂争议。

自2015年4月诉讼产生以来,本案先后经基层法院、中级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八轮审理及再审,持续时间长达近十年。其间,多起相关案件相互交织,事实链条冗长、裁判结论分歧,卷宗资料极为庞杂。

当事人郑州建工认为,部分生效判决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存在偏差,导致其在超额支付工程款及维权成本方面遭受近亿元重大损失。为寻求最终救济,遂决定通过民事监督程序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

律师工作

2024年7月,华一律师接受郑州建工委托,代理该案民事诉讼监督申请。

接手后,面对横跨十年、涉及数十个相关诉讼和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的庞大案件体系,为全面掌握案件脉络,律师团队多次前往内蒙古三级法院,调阅并复核全部卷宗材料,通过细致访谈、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工程履行、结算往来、审计结果及证据链进行了系统梳理。

在事实复盘过程中,团队重点聚焦于各方在工程分包及管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划分、实际施工责任的认定标准与证据对应关系、以及原系列审判决在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中的逻辑一致性等三项核心问题。在全面比对案件资料和与当事人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律师团队重新梳理了项目实施的详细过程,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与类案标准,完成了详细的可行性报告。

经过数月准备,2024年10月,华一律师团队向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民事监督申请,围绕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与论证。


案件受理后,团队与两级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保持充分沟通,针对建设工程结算流程、实际施工人认定、审计依据及系列案件间的逻辑关系等问题,提供了详尽的说明与分析,协助检察机关进行精准审查。

2025年7月,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审查意见,决定提请抗诉并报送自治区检察院。

2025年8月,自治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于10月底正式向自治区高院提出抗诉。

案件意义

建设工程领域纠纷通常因合同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事实交叉复杂而具有高度专业性,而民事监督程序往往是争议解决的最后途径。本案在长达十年的诉讼过程中,形成了庞大的证据体系和多层级裁判结果,对当事人和律师团队而言都是一次严峻的挑战。

在复盘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工作不仅要全面掌握既往的事实与资料,还要在纷繁材料中厘清核心关系,重新建构支撑案件判断的逻辑链条。这既考验律师的专业功底,也依赖持续的高强度投入与职业定力。

案件获得抗诉支持,意味着这一长期纠纷重回司法审判轨道。当事人多年来的损失和困扰有望迎来实质性救济。华一律师团队将继续秉持严谨、审慎和负责的工作态度,推动案件依法、公正解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