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振红律师对提出3倍标准的人身自由金赔偿进行解读:我们认为现在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来计算限制自由赔偿金是不合理的,对受害人也是不公平的。赔偿请求人在冤案中没有任何过错,就是因为办案机关的错误导致他蒙冤,而且坐牢期间是每天二十四小时坐牢的。如果说按天八小时工作日,这样计算赔偿金的话,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案子当事人,至少我们知道乐平和钱仁凤都是按照平均工资的三倍主张的,当然最后法院赔偿决定书都没有按照三倍来支持。我们认为国家赔偿应该公平合理、更有利于赔偿请求人。2015年政协委员朱列玉和马怀徳教授教提出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建议,建议提高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二至四倍,建议提高精神抚慰金,并考虑申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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