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无妄之灾,整整耗时两年。
“十一”长假过后,陈某某和他的三名小伙伴,分别拿到了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这起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总算画上一个句号。现在,陈某某终于可以松口气了。要不然,他实在没办法面对跟他一起创业的兄弟们。
01|小微创业团队被跨省立案侦查
陈某某和他的小伙伴,是一个Base江苏昆山的小微创业团队,他们被千里之外的山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缘于一起网络诈骗案:
2021年7月8日,山亭区职业中专一名姓种的教师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在微博上收到冒充其室友的微博私信,随后被人冒充东方航空公司唐经理以支付机票费用的名义诈骗8000元。公安机关以此为线索,破获一起人数众多的“电信诈骗大案”,被立案侦查者上百人,其中就包括陈某某团队四人。
公安机关的侦查链条是这样的:他们抓获批量买卖QQ号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后,发现周某某批量买卖的QQ号绑定了美国手机号,2021年9月4日,周某某向李某某支付1.2万余元用于购买美国手机号的短信验证码,用于QQ号的手机号验证。公安机关还发现,李某某从陈某某手中购买美国手机号的短信码用于注册GV账号,从卢某某手中批量购买美国手机卡用于注册GV账号。曹某某、刘某、辛某某则是受陈某某雇佣,在江苏昆山从事“接码”服务。
公安机关据此认为,陈某某、曹某某、刘某、辛某某四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于2021年10月26日将四人抓获归案,其中陈某某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取保候审,其余三人于10月26日当天取保候审。
2022年10月10日,本案被移送至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最终审查认定的事实如下:2021年1月至10月,陈某某雇佣曹某某、刘某、辛某某等人使用翻墙软件注册境外域名,并租用境外服务器,联系他人在境外网上搭建“阿牛”接码网站,为李某某(已起诉)等人非法注册GV账号、ebay、亚马逊、facebook、Go2Bank等多款软件提供短信验证码服务,共计10余万条,非法获利80余万元。
02|管辖权之争
审查起诉阶段,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刘海律师、秦旭东律师、欧钦平律师相继接受陈某某和团队成员委托,担任他们的辩护人。
华一律师团队认真研究案件材料后认为,枣庄市山亭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而且,陈某某团队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首先,陈某某团队被指控的行为,与山亭区职业中专种姓教师被诈骗事件没有任何联系。案卷材料显示,这名教师在微博上收到私信,然后以支付机票费用的方式被诈骗,这些行为都发生在中国大陆的APP。而陈某某团队做的是海外业务,具体为出售美国电话卡,并为中国大陆用户注册国外APP提供美国电话的验证码。陈某某团队业务与微博没有联系,与航空公司也没有联系,其被指控的行为与种姓教师被诈骗事件没有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因果关系。刘海律师表示:“陈某某团队案与种姓教师被诈骗案完全是两个相互独立没有关联的案子,枣庄市山亭区司法机关无法因种姓教师被诈骗而与本案建立联系。”
就陈某某团队案而言,枣庄市山亭区既不是陈某某等人被指控犯罪行为的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也不是陈某某等人经常居住地,从这个角度来说,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和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也没有管辖权。
03|买卖美国电话卡是否构成犯罪?
陈某某团队的一项主要业务,是销售美国电话卡,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华一律师团队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前提,首先是要违反国家规定,其次是要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该罪。陈某某团队所出售的美国电话卡,是与美国电信运营商正式签订合同,按照入关政策正常交税进入中国,并在正规平台上出售。“显然,出售美国电话卡的行为并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作为一名曾经的资深IT专家,刘海律师表示,在中国大陆不能访问的GV账号、ebay、亚马逊、facebook、Go2Bank等APP没有在中国备案、经营,这些APP对用户也没有实名制要求。陈某某团队为需要在国外注册国外运营的GV账号、ebay、亚马逊、facebook、Go2Bank等APP的用户提供海外电话卡验证码的行为,也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
华一律师团队认为,陈某某团队搭建接码系统,是通过合法信道获取发给自己的验证码,该接码行为和接码之后分发验证码的行为,并没有侵入任何计算机信息系统,也没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刘海律师解释说,在案证据显示,陈某某通过卡池让自己的手机号在线,卡池按照现有通信协议接收通信运营商发给接入卡池电话卡的验证码。这些插入卡池的手机卡归陈某某所有,手机卡绑定的手机号当然也归陈某某所有,各个平台发送的验证码都是发给他所拥有的手机卡号的。卡池就像一个支持多卡的手机一样,在接收验证码的时候,没有伪造或者模拟电话卡识别码,也没有去破解任何信道,而是按照公开的、标准的通信协议,获取属于自己的短信。这个过程并没有以非法方式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也没有侵入任何计算机信息系统。接下来分发验证码的过程,更与任何外部系统无关。
陈某某表示,因为大陆用户的手机无法注册GV账号、facebook、Go2Bank、ebay、亚马逊等APP账号,很多企业和个人在使用海外互联网业务的过程中,不得不通过购买海外手机号或验证码来完成注册,“这是一个现实的市场需求,也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陈某某表示,经营过程中,为避免销售的验证码被用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对用户注册的APP进行严格限制,明确拒绝为在中国大陆运营的APP注册提供验证码,同时拒绝为在国外运营的不知情的APP提供验证码。
华一律师团队表示,由此可见,陈某某团队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接受委托以来,华一律师团队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详细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经过将近一年努力,2023年10月8日,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等四人作出不起诉决定。(END)
